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3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6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区政协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6月25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整改。成立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修订完善《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海曙区政协机关内部控制流程”等制度,形成《区政协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切实做到“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实现以整改促工作落实,以整改促工作提升。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关于“协助区政协党组高质量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上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方面尚未学深做细”问题。一是在学习上学深悟透弄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区政协两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常委履职能力提升班、委员培训、“书香政协”建设重要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召开区政协两级党组学习务虚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海曙政协事业新发展开展交流研讨。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围绕协商质量评价体系等课题开展调研,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二是在贯彻上做细做实做深。按照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对部门、镇(乡)街道党(工)委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指导,推动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区逐一落地见效。协助制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实施意见》。

针对“协助区政协党组全面推进政协系统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政协履职相融合,为区政协党组出谋策划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结合机关党组会议和秘书长办公会议,组织学习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机关工作、与专委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加强专委会党支部建设,指导各专委会支部深入学习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专委会党支部工作规则》,根据各专委会特色和委员特点,认真开好专委会党支部会议、专委会会议,引导各专委会及其党支部结合履职工作,加强党建载体和方式创新,深化学习和调研,进一步发挥专委会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党建与履职相融合,促进履职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加强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各专委会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七一”前后召开专委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委员学党史分享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激励和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教育管理,政协委员特别是党员委员在抗击“烟花”台风过程中,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转移群众、捐赠物资,充分彰显了党员的示范引领和委员的责任担当。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海曙政协”公众号开设“学党史 增共识”“百年辉煌 接续奋斗”等专栏,共刊发14期、82名政协委员学习心得,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为党员委员、机关干部上党课20场(次)。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海曙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制度,切实提高党组及其成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抓好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坚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要求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改进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今年以来,区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11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4次。

2.关于“高标准履行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职能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如何强化政协机关职能,服务保障区政协党组助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上仍有提升空间。在如何协助区政协党组引导政协委员有效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共同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手段还不够丰富、举措还不够扎实”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政协机关实际,修订完善《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政协机关党组职能和责任。二是认真对照区政协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加强机关内部协调,督促办公室和专委会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区政协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充分发挥专委会、界别、联委会三大平台作用,加强与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依托“请你来协商”“委员工作室(会客厅)”“飞群议事厅”等载体,发挥智库专家、社团组织作用,运用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提案、课题调研等形式,组织广大委员、智库专家和各界人士,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聚焦“海曙大交通建设”“鄞江千年古城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数字赋能81890能级提升”等具体内容,开展主题协商、视察监督、调研考察、网上议政,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认真落实区政协《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主席会议专题听取和分析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鼓励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反映群众诉求,发挥好日常建言献策作用。今年以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36条,经梳理报送上级政协和区委区政府20篇。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3.关于“主体责任尚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制度建设的笼子尚未扎紧”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汇总政协机关9项制度,做好完善、细化、修订工作,形成《区政协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二是严格执行《海曙区政协内部控制制度》《区政协办公室内审制度》等规定,于年底前开展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先后于3月23日、8月5日举办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专题学习培训,严格规范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针对“谈心谈话不够经常深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机关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深入交流思想,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日常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多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加强与年轻干部的思想交流,关注思想动态,帮助年轻干部成长。8月5日,组织开展年轻干部集体谈话,听取意见建议,要求全体年轻干部保持对党绝对忠诚、锤炼过硬履职本领、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学习能力和落实能力,树立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

4.关于“会议费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执行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不够严格,存在超标准列支情况”问题。一是退回超标款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口头教育。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巡察以来,分别于3月23日、8月5日,分别邀请区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政协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开展2批次制度培训会,为全体机关干部系统解读公务支出相关政策、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等知识,有效提升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支出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对审核审批环节的把关,督促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职,严格按照市区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执行。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制定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流程图,并严格按规定和流程执行。二是加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做好财务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针对“个别公务接待事后补批”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宁波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我区《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相关事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对每一项接待工作逐一审核,严格把好审核关。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战斗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于7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的效果,有效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提拔公示时间不足”问题。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7月22日,邀请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同志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宁波市海曙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集中辅导,组织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学习,进一步熟悉了解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治意识,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关。

针对“‘凡提四必’落实不够精准到位”问题。一是结合7月22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凡提四必”要求的学习和掌握,为今后落实“凡提四必”、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素质关口打好基础。二是完成科级干部档案审核自查,对档案中出现的相关材料缺失等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努力做到能补尽补。

针对“档案管理不够严谨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强化机关干部档案意识教育,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三是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的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资料,及时进行收集补充。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办文办会方面仍存在效率不高、程序较多”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区委《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文件简报、会议活动的意见》要求,加强机关内部的协调和管理,控制好发文和会议数量,充分运用“浙政钉”等平台,做好会议通知、报名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效率。二是根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和“浙江数字政协”建设要求,结合海曙政协实际,有序推进“海曙数字政协”建设。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作用发挥不够,机关干部存在工作任务苦乐不均情况,需要进一步科学统筹”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干部力量配备。二是加强机关内部工作的科学统筹。通过秘书长办公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合理调配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设立青年干部“微党课”讲堂,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举办老党员讲党课和“学党史忆初心、进企入园话发展”“学党史忆初心、共话农村共同富裕”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协机关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履职工作统一谋划、统一落实、统一推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区政协机关党组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防止问题反弹,务求取得实效。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下大力气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各项制度,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使整改成果运用得到最大拓展。认真抓好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不断提升区政协机关工作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188376;传真89188368。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政协机关党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