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海曙区纪委区监委  文字显示: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现将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横街镇凤林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周序国违规套取集体资金购买消费卡问题。2018年春节前,周序国在与村两委班子及财监小组成员商议后,违规采用虚列小工工资的方式套取4.8万元村集体资金购买消费卡。后周序国意识到上述行为违规,自己将4.8万元消费卡买下。2021年5月,周序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章水镇梅龙村文书龚家平庸懒无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龚家平未在1年有效时限内将18名梅龙村村民申请救助资料上交审批,导致符合救助标准的4名村民因超过有效时限而无法得到救助,涉及金额25173.8元。2021年3月,龚家平以现金形式向4名村民进行了足额补偿。2021年5月,龚家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问题,有违规决策,采取虚列方式套取集体资金的;有不作为、懒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这些问题,反映出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风等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区党员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全区各党组织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职能实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加强本地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实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