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望春工业园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严朝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16年上半年,严朝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共计价值17000元;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费用由对方支付。严朝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严朝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鄞江镇综合管理大队队员应寿斌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应寿斌利用其任鄞江镇政府驾驶员的职务便利,分4次共充值15000元到其本人的加油卡,列公车费用予以报销;此外报销私家车洗车费、车辆通行费等共计3111.45元。2020年11月,应寿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高桥镇原矿山管理服务站站长、党支部书记张伟国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张伟国在担任高桥镇矿山管理服务站站长、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35200元。2013年6月至2020年6月,张伟国授意公车管理人员汪信良作为经手人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维修保养费用10004元。2013年12月至2020年3月,张伟国授意食堂管理人员吕亚国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5438元,用于单位招待或单位聚餐。2019年2月,张伟国违规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聚餐,并授意吕亚国在食堂开支中予以列支,费用共计5045元。2020年12月,张伟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汪信良、吕亚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集士港镇西陆村原农业社长陆德祥违规吃喝问题。2016年12月,陆德祥在担任集士港镇西陆村农业社长期间超范围接待,违规列支烟酒共计615元。2021年5月,陆德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上述4起问题,有的“亲”“清”把握不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接受宴请;有的用公款给私车加油、保养,恣意妄为、心存侥幸;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款购买烟酒,不知敬畏、触碰底线,反映出“四风”问题依然顽固复杂,完全根除仍需久久为功。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全区各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教育提醒,常态督促督查,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握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做实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精准发力,深挖细查,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