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10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以下简称“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党组反馈了3个方面、10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2021年1月以来,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党组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郭波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推进督查机制,制定《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4次、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认真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10项,建立修订有关制度29项(其中6项已完成、23项拟定初稿);共处理各类相关人员17人次,收回相关违规资金23.63万元。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打造文旅融合地标。投入近亿元重新修缮的宁波府城隍庙正式对外开放,开放以来参观人数已突破30万人次;海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正式开馆,以数字技术集中展示海曙入选国家、省、市、区级非遗代表性名录的76个项目,获评2020年第五届博鳌国际论坛“十大年度非遗创新奖”;全区第一家由文保建筑改建的城市书房“岭·读”城市书房开馆,成为网红新打卡地。强化文旅融合品牌示范效应。承办2020年全国非遗曲艺周、“阿拉非遗汇”,开展海曙区第二届“美好生活节”,总人流量突破180万人次。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推动传统文化融入文旅产业,“百年南塘,三市再现”等“月光经济”新场景有力提振文旅消费,海曙草席编织技艺亮相文旅部央视首届非遗直播,寿全斋年销售突破5亿元,2020年疫情期间同比增长56%。深化文旅线路融合。推出老城文化之旅、都市休闲之旅、山水清新之旅等十条2020海曙区精品线路,共设计文旅融合精品旅游线路近90条。推动梁祝文化园开发新项目、新业态。2021年春节假期推出投资2000多万元的网红新地标凤凰塔项目,有效拉动景区流量增长,春节假期接待游客量和营收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0.6%和96.3%,景区不得不二度发布限流公告,保障疫情防控落实到位。二是推进“舌尖上的文明”。列入局党组会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推广《宁波饭店文明用餐行为公约》,倡导推出半份菜、小份菜,要求餐厅内做好文明用餐,杜绝浪费主题宣传;协同区旅游协会搭建“拒绝餐饮浪费·节约从你我做起”倡议联盟单位平台,已有25家行业单位加入联盟;结合行业文明督导员力量,推动每家旅游饭店配备2名以上文明用餐督导志愿者,展开将“舌尖上的文明工作纳入相关评定评级标准的研究论证三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将调研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考核内容,局党组带队深入一线调研,在一线了解群众诉求、破解各类难题,2020年完成重点调研课题10个,《海曙区打造“书香海曙”特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2018-2020)研究报告》获评省文旅系统十佳调研报告,调研对政策制定、顶层规划的参谋作用不断突显。“百川工程”、“天然舞台”、“读者点单配送”等文体惠民服务持续开展,春节期间为留甬职工“点单配送”图书316000册;推进海曙区文化综合体项目前期工作,升级公共文体设施,目前全区千人均文化设施面积达604平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村落30分钟和社区15分钟文化圈基本形成;强化传统文化传承,成功入围浙江省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中医药),选取梁祝传说、它山堰、海曙楼等20个代表性元素开展文化基因解码,努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争先创优。努力推动海曙文旅体工作定位、工作实效与海曙城区地位相匹配,严格执行《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考核办法》,加大对镇(乡)街道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力度,聚最大合力提升市对区文旅体目考工作排名,2020年市对区文旅工作目考排名从第6名上升至第5名,体育工作目考排名从第6名上升至第4名。重大项目引进显现成效,上海春秋旅行社宁波分社全市首家旅游旗舰店落户月湖金汇小镇,同时引进浙江春秋国际旅行社,国际一线五星级酒店品牌朗廷康得思酒店落户海曙,鄞江镇晴江岸“田旅综合体”项目启动;“美好生活节”、文旅体全行业消防技能比武大赛、“书香酒店”建设、“一带一路”国际跑酷大师赛等亮点品牌不断涌现;联合市级共同谋划宁波奥体公园项目,推进夏禹路惠普全民健身中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白鲨游泳馆、蓝天路吉奥体育公园、新星路飞翔足球场等项目建设,努力达成现代化体育区创建标准。二是补齐“十三五”规划任务指标。深化文艺精品团队打造。整合辖区文艺人才资源,实施包片联系辅导制,目前全区共有业余文艺团队812支,其中各类“星级团队(精品群众文化团队)”112支,区文化馆群文精品创作团队获评省文化和旅游创新团队。优化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环境。先后制定和修订区《非国有博物馆评估补助管理办法》(海文广新〔2018〕21号)、《非国有博物馆评估补助管理办法》(海文旅体〔2019〕62号),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不断规范提升。提升居民综合阅读率。通过新建、改建、共建“三建”模式,打造数字阅读书房100家、“一卡通”分馆121家、“天一约书”信用借阅柜3个;购书经费投入力度居全市之首,2020年底总藏书量达到50万册,图书馆年流通约202万余人次,搭建的“海书馆”、“海曙”App书香板块等数字阅读平台延伸智能阅读途径。加大旅游规划落实力度。在城隍庙、铁路宁波站、镇明岭庙(城市书房)新设旅游咨询服务点,龙观乡创成“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2020年指导隐逸月湖获评省级银宿,创建A级景区村庄18个(其中3A级7个)。三是争创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成立由王懿栋副区长任组长的海曙区旅游专班,实行“一办、六小组”的工作体系,即办公室和消费促进、投资推进、宣传营销、政策支持、交通保障、统计评价专题小组,实施清单管理、定期会商、督查评价、联动推进等工作机制。完成编制海曙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构建“一心四组团、三片区三带”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完成海曙区《文化与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讨论稿)》编制,按照“三区两带”布局谋划海曙全域文化旅游发展,重点推进天一阁东扩、梁祝精品酒店、建岙村红色旅游项目、半山伴水渡假村二期、五龙潭二期、新后屠桥村及深溪村旅游综合体等旅游工程项目。以建党100周年、宁波建城1200周年为契机,多渠道开展海曙旅游宣传推广,策划推出“寻访红色遗迹,曙色初心之旅”、文物古迹定向跑等主题活动;搭建“千年海曙”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提升海曙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旅游产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印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责要点》,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16项具体工作举措。专题上报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报告中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内容。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学习研讨制度。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专题学习《关于当前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海曙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要十不”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和情况通报,1月以来学习《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等政治理论文章22篇,补齐2019年、2020年相关集体学习研讨台账,明确每季度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会、每半年一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要求。利用党支部学习会、“周二夜学”等多种形式,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精准赋能,为干部职工配备10本“理论学习、意识形态+自选”图书。三是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强化书香文化引领,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小”字号亲子阅读品牌获评2020年全国第二批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受惠人群不断扩大。强化传统文化传承,做好药行街及宁波中医药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弘扬优秀传统中医药文化,区非遗馆借助5G+VR技术在全国文旅系统文艺骨干培训班期间实行全景直播现场教学;据2019年度浙江省文博事业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我区位列全省第五,首次跻身前十强。强化文化市场管控,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现场交流点介绍相关工作经验,高频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办理王信德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印刷、发行业务相关案件27起,办理的某职业高级中学擅自修缮区级文保单位案作为全省唯一入选2020年度国家文物局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上报《局党组关于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报告》,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清单》,细化分解19项任务,制定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2021年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岗位71个、廉政风险95条,更新完善了全体在编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申报区第一批“清廉机关”创建并通过验收,推进全局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局级层面共计41项,涵盖权力制约及职责分工、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人事薪酬制度等方方面面;推进正风肃纪,针对请休假、公务用车使用、工作作风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深化廉政教育,强化“清廉机关”建设并通过验收,立足中共宁波地委旧址纪念馆、张苍水纪念馆打造廉政教育基地,营造廉政氛围;主动靠前监督,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浙政钉、微信群等发送廉政提醒消息,推送违法违纪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做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宁波和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问题,主动接受调查问询,帮助巡察人员了解具体情况、掌握相关事实;将和美公司无偿划转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厘清管理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助配合区国投委托第三方对和美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进和美公司注销程序顺利完成。同时,对区文化馆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四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均邀请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参加,近期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局下属单位文化馆公务用房及和美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计划于2021年3月适时安排对区文广旅游体育局轮驻监督,重点对专项资金支出、公务用车管理及出国(境)管理展开检查;检查两个责任平台履职情况,每季度对履职内容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人员离甬外出报备经常性检查;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回复环节,今年来已完成廉政意见回复6人次。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缺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调查核实。对巡察指出的超范围用车、未实行“一车一卡”、用车信息登记不完备等问题,对公务用编制人员用车、未做到一车一卡等问题逐项调查核实,查明相关问题系公务用车规范性不够导致,未发现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用途问题,现已退还用车费用,油卡用完一张取消一张,最终达到一车一卡。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海文旅体〔2020〕50号)。在专人登记维护方面,改由以办公室工作为主的内勤负责,避免因登记维护人员进出频繁导致的漏登记、错登记及登记不完全、不规范等情况;在用车管理方面,公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或下属单位负责人批准,大市外用车和车辆在外过夜等情况须经分管车辆调度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在车辆管理方面,严格实行“一车一档”、“一车一油卡”管理制度,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审批。三是强化用车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先登记后用车制度,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用车登记表》,全要素填写用车事由、往返时间、里程及加油情况等信息,并履行好审批程序,今年以来相关用车均做到了理由合规、手续齐全、登记规范。

3.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局请休假管理制度》,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全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1年累计不得超过2次、占用工作日的不得超过1次,按程序报人事干部审核,经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回国后10天内须填写《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制定配套制度局《加班补休办法》,确定补休标准、适用条件、确认程序、补休审批等内容。二是严密证件保管。针对巡察发现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漏洞,明确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副科级、副高级以上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局机关人事干部统一保管,下属单位其他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集中保管,并设置证件存放保险柜,做好证件领用登记。截至目前,局机关持出国(境)证件者32人、证件61本,区文化馆持出国(境)证件者11人、证件21本,区图书馆持出国(境)证件者9人、证件19本,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持出国(境)证件者4人、证件10本,区文管所持出国(境)证件者10人、证件16本,均已上交实行统一保管。三是严抓动态管理。对巡察反馈意见指明的较长时间个人持有出国(境)证件未及时上交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人事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补齐巡察反馈意见指明的相关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手续、回国报告表,填写证件领用回收时间。在此基础上,教育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按规定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请销假以及加班确认和补休审批等程序,加强科室(单位)自查、全局抽查和年度审查,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健全人员配备,确保因私出国(境)程序到位、填写规范、资料齐全。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制定印发《海曙区体育赛事活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将办赛情况分为区级全民健身月月赛、区级青少年竞训赛事、省市级交由我区承办或协办的群体竞训赛事和全国级及以上国际国内大型品牌赛事四类,对经费支出补助事项进行了明确;制定实施《海曙区旅游节事活动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从申报单位、申报节事范围、申报要求、评分标准及细则、扶持措施、评选机构等方面对节事活动补助事项进行了明确。全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包括共性类10项,文旅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1项,文化类4项、文博类2项、旅游类4项、体育类6项。二是加强逐级审核。实行使用计划月上报、使用进度月通报,切实提高各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效率,严格遵照非国有博物馆管理考核评估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镇(乡)街道、局业务科室、专业机构、局党组会、区产业政策统筹工作联席会议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明确各类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程序与环节,有效防范管理风险。三是加强专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按照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专业咨询功能,对我局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合同中所列税率要与发票一致,2020年共对全局24份书面合同或法律事务文书提供了律师建议;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专项审计,并对审计指出的风险予以核实整改,不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计划结合全局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对局原《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局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从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确定、决策程序、组织纪律等方面明确具体规则,结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确定会议召开频次时间、一把手末位表态、上会资金议题标准、合法性审核等细节规定,对未经上会的相关制度印发、大额资金支出在局收发文、财务等管理办法中作出限制性规定。二是提升议事质量。严格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商议、集体决策,在每次局党组会前由办公室提前向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下属单位收集议题名称和上会材料,并报局班子成员和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审阅,确保会前充分研究酝酿;会上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充分讨论,严格执行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有意识增加制度类议题比重,改变以往经费类议题占比过大的情况。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明确由办公室主任为主、办公室秘书为辅的党组会议专人记录制度,坚持记录本“手书”和会议纪要行文“两手抓”,记录本“手书”已设置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每位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具体内容,如实反映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和形成决议全过程,会后根据会议决定事项编发《党组会议纪要》,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推进科学阳光选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级任免有关制度规定,规范严谨履行局班子成员酝酿、民主推荐、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廉政审查、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选人用人程序。特别是根据市文广旅游局干部人事管理事项委托事宜,针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派驻三区执法队实际,坚持先行先试,相关人事工作全市领先,并被列为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研究课题实践试点单位。巡察组指出的2017至2020年5批次、15人次的干部提拔任前公示未达到五个工作日要求的问题,系人事干部业务不熟悉,公示期未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算起,而是将公示发布日当天计算在五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强化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对人事干部批评教育。二是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管理。针对人事工作日益繁重的实际,增强局机关专职人事干部配备(1名增加至2名),补齐归档2017年以来干部选任民主推荐材料、《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表》等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建档管档,全面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就干部人事工作业务虚心求教,下步还将组织全局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三是预留干部发展空间。结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完成相关人事转隶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岗位职能设置,通过执法队市级派驻和新设区少体校,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岗位大统筹设置,为全局人才梯队发展预留了空间,最大限度调动了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3.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体系优化。结合换届选举,优化组织设置,配强党务干部,于2月9日举行局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推动区图书馆单独设立党支部,目前局机关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委员会目前已完成换届工作。按照《海曙区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党建主体责任体系,完善“书记抓、抓书记”责任链条,上报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完成局机关党建“亮显工程”上墙,深化党务公开、展示党员风采。二是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拟写新年度党总支工作计划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与“周二夜学”一体进行,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周二夜学”(党支部学习)4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相对固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局党组于2月7日上午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主题突出、领导带头、较真碰硬,收到良好成效。明确2021年至少1家、争取2家党支部锋领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结果达成良好等级4星,就文化馆图书馆党支部事业干部锋领指数未达30分问题对文化馆图书馆党支部书记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就4个党支部均未定期召开支委会问题对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组织特色活动经常化。打造“活力文旅体,红心绘蓝图”党建品牌,开展创新创优评比、微型党课竞赛、社区结对共建等特色党建活动;强化党建特色阵地建设,立足中共宁波地委旧址纪念馆、张苍水纪念馆打造党建学习教育基地,用好基层阅读书房特色党建阵地,为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多样性选择。围绕建党100周年,认真组织策划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开展“寻访红色遗迹、曙色初心之旅”、“回顾百年奋斗历程,创作主题文艺精品”、“组织主题竞赛展演,营造青春奋进氛围”、“文旅暖心,红色100”服务基层4大系列活动,发挥文旅体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对党忠诚、学史悟思、增信崇德、为民办事的行动自觉。

(四)区文化馆办公用房问题整改。强化办公用房监管,经精确测量,区文化馆馆长室办公面积22平方米。区文化馆馆长罗滨工作室(音乐)荣获由宁波市委宣传部授予的宁波市文艺家工作室(罗滨工作室)称号,目前无处落户,与馆长室合属一间,用于办公及创作,已督促挂馆长室和罗滨工作室2块牌子。两位副馆长室,目前办公面积18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从里往外进行隔断;其它几间专业干部用房办公面积为18平方米。财务室目前办公面积为24平方米,2人办公,因需推放相关财务资料,拟建议不做隔断;基层联络与人事合并成二人一间,共18平方米,每人9平方米;非遗、培训合并成为二人一间,共18平方米,每人9平方米;后勤与办公室合并成为四人一间,共30平方米,每人7.5平方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强化清单式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0个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根据实际组织“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对需要长期注意和容易反弹的问题,要进一步深挖原因、明确责任、探索路径,提高整改工作实效。

(二)突出长效巩固成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倒查制度缺陷,推动制度完善,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强化局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职能设置,完善考核体系,增强攻坚担当、创新争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升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推动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强作风,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转化为强化精神淬炼、增强工作能力、推进为民服务的不竭动力。

(三)从严治党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压力层层传导不削弱,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局班子、干部职工的廉政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全面营造“清廉机关”氛围,增强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败的坚固防线。

(四)强化担当锻造铁军。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深化党性锤炼,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痛点,结合巡察发现问题,探索解决路径。局班子做党性强、讲操守、重品行的表率,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形象,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养成、党风廉政教育,打造廉洁自律队伍。认真反思总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增强文旅体队伍能力素质、党性修养的难得机遇,不断提升全局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887620;传真55889177。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