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4日,巡察组向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按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团区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会后迅速研究制定《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建立整改推进督查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整改期间,团区委召开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制定了13项整改措施,新修订、制定制度7项。巡察组反馈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团区委班子成员自身学习。出台《海曙团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海团〔2021〕9号),制定团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组织班子成员每月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升班子成员用新思想新理论推动青年工作的水平。整改期间,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办公室进行归档。二是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提升机关青年和团干部政治理论素养。联合区机关工委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海曙区“菁英成长计划”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开展“青年大讲堂”系列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小红曙”青年宣讲员等围绕行业领域专业知识、时政热点,结合“周二夜学”进行开放式讲授。整改期间,已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海曙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海曙区国土空间规划、公务支出相关政策解读等4场学习教育活动,覆盖机关青年80余人次。

2.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强化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意识。团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书记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最新文件精神。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团区委书记班子作用发挥,提升服务中心服务青年的能力。根据区委有关通知要求制定了《海曙团区委书记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明确团区委书记会议是团区委的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建立书记班子成员重点工作领衔制,围绕党政中心和共青团主责主业,明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编制、共青团改革攻坚、青年人才驿站建设、“青创农场”品牌提升等工作为2021年度重点领衔项目。二是团区委书记班子专题研讨深化推进共青团改革,根据上级最新改革要求和任务,统筹推进全市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任务和省级健全青联组织社团基础试点任务,形成深化改革项目清单,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路线图,保证改革深化工作责任到人、细化到点。围绕全市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工作,重点做好“推优入党”“党团特派员”等改革项目。修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建立推优入党工作钉钉群;建立“青年党团特派员”人才库,在就业创业、成长发展等方面加大了服务供给力度。围绕省级健全青联组织社团基础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了行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建立团体会员席位制吸纳制度。三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以全区村(社区)基层团组织换届为契机,摸清村(社区)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真实底数,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完成更新。制定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清单,通过钉钉直播进行线上团务工作培训,提升了各级团干部的业务素质。在“两新”领域、新兴青年聚集地推进团建工作,以“青年之家”为抓手,在宁波(海曙)青年人才驿站、芝士公园、天一商圈等地排摸、挖掘、凝聚新兴青年,形成新兴青年团工委(筹)、青年社会组织团工委(筹)建设初步方案等,有效扩大组织覆盖。四是完善重点青少年帮扶帮教工作机制。对标省市平安考核工作中涉及青少年事项的具体要求,制定《2021年度海曙区重点青少年帮扶帮教工作细则》。深入实施重点青少年圆梦行动,联合镇(乡)街道团(工)委、社会组织等力量,落实每年开展重点青少年上门关心慰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拓面开展海曙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在集士港镇、高桥镇、石碶街道和白云街道4个试点镇(乡)街道各增设1个专职社工(青少年事务)岗位,将重点青少年帮扶帮教纳入岗位工作内容,确保青少年平安考核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4.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书记会议议事制度。出台《海曙团区委书记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海团〔2020〕7号),严格规范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程序,并组织书记班子专门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及入档保存。明确由办公室主任列席书记会议,对议程议题、发言内容、发言人表态、决议等关键内容详实记录。2019年7月之后的会议记录能做到如实反映研究讨论全过程,会议记录经书记审核后签发、归档,由文书专项保管。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双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整改期间,向全体干部发放《纪律日课》《党纪政务处分工作图解》等专业性书籍,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召开书记会议传达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专题研2021年团区委党风廉政工作,讨论通过团区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分级分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进一步明晰任务清单和履责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科学制定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重点把握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强化对公务接待、因私出国(境)、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排查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存在的岗位职责风险、管理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梳理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履责工作,邀请纪检监察组成员加入团区委书记会议工作钉钉群,每次提前进行会议通知、发布议题并邀请纪检组列席,做到“会前通知到位、会中即时监督、会后经常性咨询”,主动接受“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追本溯源查因。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团区委领导班子进行了面对面探讨,逐条研究巡察报告所指出的各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二是强化重点监督。督促团区委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与落实执行,重点加强对财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的监督,并明确纪检监察组会议列席制度,加强会议全程审核。三是紧盯整改落实。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监督、“五必”跟踪机制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方案、过程、成效等落到实处。

7.关于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整改期间,邀请区财政局科室负责人为团区委全体干部进行“公务支出相关政策解读”专题授课,就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以及其他公务支出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现场答疑。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和印刷费的管理规定补充进《海曙团区委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把关。明确公务接待必须履行事前报批程序,并报业务分管副书记审阅,经办公室审核后再交财务分管副书记审批。开展公务接待后,凭接待审批表、来访公函或电话记录单、正规发票、原始菜单、人员名单、刷卡POS单等凭证报销。

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手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区内财务制度进行专门学习,对办公室、财务人员进行点对点业务再学习再培训。修订《海曙团区委财务管理制度》(海团〔2021〕7号),从资金收支管理、经费审批管理、重点费用管理、大额经费支出比价管理、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六大方面对团区委内部财务管理进行细化,明确区委区政府关于培训、会议、出差、采购等相关规定,按规定严格把控项目经费的使用,明确报销经费列支渠道,规范各项报销流程审核工作。二是加强对下属社团组织财务监督指导。督促指导区志愿者协会依照社会团体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和协会的章程规定,制定《海曙区志愿者协会财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报销手续。三是加强财务内审工作。推进对团区委机关及下属社团组织财务执行情况内审常态化,出台《海曙团区委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海团〔2021〕8号),已2021年3月8日启动2020年度团区委和区志愿者协会的内部审计。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9.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并发布《海曙团区委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审批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分层审批流程,严格核对回国(境)的人员审批表路线与实际路线,对2018年至2020年的因私出国(境)台账开展了自查自检。二是严格履行证件领取和归还登记流程,设置专门的证件领用登记册,确保在因私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将已申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同时,加强与区府办职能科室的对接,将新招录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和入职手续同步办理,确保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记录一致,避免出现登记遗漏或证件失管的情况。三是加强提升工作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整改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进行证件管理、因私出国(境)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10.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整改期间,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书记班子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结合团区委工作重点,讨论研究了团区委机关党支部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2021年度团区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团区委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每月10日作为主题党日活动日,明确党务工作者应认真、规范做好党组织工作记录。整改期间,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把“交党费”纳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议程,形成按月交党费的组织生活习惯。三是打造机关党建特色品牌。围绕创建红海行动机关党建服务品牌的工作要求,重点打造“海曙青年说”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讲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基层宣讲活动20余场,覆盖群众3万余人,网络点击量超28万次,被《浙江日报》头版报道,获2020年度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大奖

1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共青团“向青年报告”述职制度。建立“青年定、青年评、青年议”的工作机制,2021年1-2月,组织全区24家基层团组织进行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线上述职,并通过推文下方留言板及公众号留言平台向青年征询意见,将2条相关工作评价和意见建议纳入《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任务落实分解方案》。牢固树立“青年优先发展”的工作理念,2021年向各领域青年累计征集重点工作项目意见建议25条,下一步将结合团中央、团省委和团市委全会精神,纳入团区委2021年工作要点(计划)。二是完善联系基层制度。落实团区委书记班子分片组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将全区直属团组织划分为4个片组,各片组由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单位牵头,开展交流、学习、共建、互访、调研、互查等活动,明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活动,班子成员下沉到各片组出席活动。实施“共青团到社区去”专项行动,加强与基层村(社区)结对共建,开展“创意点亮城市角落——老旧小区微改造”行动,对鼓楼街道和南门街道部分社区完成微景观设计改造。三是落实好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书记班子成员加入各自分管联系领域的青年微信塔群,积极与各领域团员青年保持即时联系。开展“大脚掌走基层践初心”夜学夜访夜议活动,深入商圈楼宇、青创农场、青年人才驿站等年轻人聚集的阵地,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团青关系。进一步用好“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平台,拓宽青年参政议政渠道,为各领域青年积极发声。四是加强“团代表联络站”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团委委员联系团代表、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的“两联”工作机制,构建“委员—代表—团员青年”扁平化的联系沟通路径,拓宽与普通青年的沟通交流渠道。制定《海曙区团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团代表的履职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增强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整改成果,压实主体责任不松懈。团区委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巩固各项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紧抓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不松懈。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抓紧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尤其是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整改才能解决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列出详细专题,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加以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从严治党不松懈。书记班子和各科室要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不定期督查、抽查、轮驻监督等方式,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海曙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7839;传真0574-89297814;电子邮箱tuanw@haishu.local。



共青团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