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1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2021年1月以来,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局党组迅速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整改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建立整改推进督查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截止目前,我局共制定10项整改措施,制订完善制度2项,提醒谈话4人次,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起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员干部学习网”、“周二夜学”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深化党章党规、甬习云课堂等的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关于宁波市“十四五”发展有关问题的探讨、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等内容的学习5次。领导班子开展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和研讨3次,集体学习研讨《加强党的建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促进业务工作。领导班子检视并整改问题12个,班子各成员检视并整改问题26个;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三服务”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走访各类退役军人24人和军创企业9家,人均赴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走访调研8次,加强对基层服务站创建示范型和枫桥式服务站工作的监督指导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的问题。

将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纳入全年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2020年领导个人述职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个人检视剖析和一把手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汇报内容,1月以来两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计划于2021年6月、12月分别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及总结通报会议,并于6月、12月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3. 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党组把退役军人“三级五有”服务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局党组书记亲自督促,分管领导精准指导,责任人员具体实施。通过开展专题党组研究会、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会抓落实,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站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市局、省厅作专题汇报,邀请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和区人大江厦代表团代表来我局视察,听取代表们就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意见建议。2020年底海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古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江厦街道莲桥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首批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7个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00%获评首批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轮值站长”制度,促进退役军人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领域从“旁观者”变为“建设者”,激发退役军人自我管理和参与感,焕发基层退役军人工作新活力。以“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年”为抓手,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社会尊崇得到体现、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困难得到帮扶”的管理保障效能。

4.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严格执行《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排查风险点,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不按程序推进的现象。落实集体讨论决策工作规则,切实做到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班子)会议记录,明确由局办公室如实、全面地记录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做好会议记录以及上会议题留存备查工作。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5.针对“主体责任意识尚需加强”的问题。

加大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责力度,及时开展专题研究。起草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度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科室长分别签订2021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领域负责同志定期开展谈话,明确谈话内容、谈话方式、谈话频率、记录格式等细节问题,加强思想政治与廉政教育。为每位班子成员发放统一规范的谈话记录本,对干部谈心谈话作书面记录。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两个责任”履责平台,对各班子成员履责内容进行查阅,对不到位、不及时的履责事项第一时间进行提醒。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凡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

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会同局党组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分析岗位廉情风险,进一步强化对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及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助并督促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

7.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落实《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设置会计账簿、凭证,凡需政府采购的按规定政府采购;小额采购由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小额办公用品领用记录;严格把关财务报销,各类要素、相关附件齐全方予以报销,票据报销需经办理人、科室长、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每月与银行及时对账,加盖财务章与会计名章。根据党风廉政相关要求,排查财务管理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日常加强财务人员监管,确保重点岗位、重大节点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办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列支编外人员工资,个别经费发放分管财务领导漏签已补签。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8.针对“干部选任不够严谨”的问题。

在任用选拔过程中,严格贯彻工作要求,按照《宁波市海曙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海曙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2019年开展的干部选任工作的相关资料已加以完善。

9.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细”的问题。

2月4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6月29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组的思想切实统一到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党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局机关党支部在2月23日召开支委会议讨论研究2021年度党支部初步工作计划,待区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2021年度党建工作意见下发后,及时制定局党组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2021年度支委工作计划。规范党费缴纳工作,全面普及“锋领汇”微信公众号使用率,目前,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在岗党员均已使用“锋领汇”微信公众号缴纳党费,党费缴纳效率达100%。

10.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工作人员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请销假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公章使用及请销假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克服浮躁情绪,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二是强化进取意识,树立学以致用的新风正气,一手抓强制性学习,一手抓自学。提升业务工作规范,强化信息核对,利用退役军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精准对接大数据端口,通过实时调取社保、殡葬等信息数据,即时调整优抚对象发放标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活跃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聚焦使命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将始终牢记政治定位,积极践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聚焦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等重点工作,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192731;传真87253926;电子邮箱hstyjr@163.com。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