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1月1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医保局党组反馈了三个方面17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区医保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坚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予以认真分析、从严整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框定时限,实行逐件逐项对账销号,不断强化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区医保局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47项整改措施,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谈话1次,制订完善制度5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7个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已全部开展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的问题整改

1.针对“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工作精神不够”的问题。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今年起,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岗位学习,每位班子成员列出年度重点学习书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学。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省、市、区两会精神、彭书记调研海曙时的重要讲话和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要求,全面履职尽责。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1+1+N”基层联片调研破难机制,排摸医保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共开展座谈调研8次,征集和梳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列出年度重点课题清单,打通医保服务工作中的堵点难点。三是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政务服务2.0建设,及时开展培训,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协同推进“智慧医保”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浙江省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全省通办”。结合“3+N”医疗报销一站式结算政策和医疗救助“焕然医新”项目,努力为弱势人群、大病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是加强基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围绕医保主责主业,着力构建以支付管理为核心、医保信用为基础、基金绩效为导向的“整体智治”现代化医保体系。试点开展医保费用结算谈判,并取得较好效果。实行双120%约谈机制,共开展约谈71家次。起草定点医药机构积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卫健、81890服务中心等机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线索移交,召开2021年上半年基金监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向81890服务中心回复群众咨询件37起,与其它机构部门交接案件线索8起,强化部门协同、联合惩戒,不断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向纵深发展。

2.针对“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城乡居民参保等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政府数字化改革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办、身边办、基层办。创新宣传模式,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办事指南14篇,建立“阿拉说医保”抖音号,计划通过宣传视频等新形式介绍医保政策,不断加大“网上办”、“掌上办”宣传力度。加强镇(乡)街道医保经办队伍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向区委组织部申报面向基层经办机构的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二是深入分析当前医保参保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解决方案。深化“1+1+N”基层联片工作机制,推进“医路相伴”党建品牌下基层,探索实行无感参保等新模式。结合全省医保系统“百名局长访千户”活动,加强基层参保人群和困难群体情况排查,春节前后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1户,了解实际困难、对接资源需求。大力提升城乡居民医保A档参保比例和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A档参保比例排名全市第二,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排名全市第三。2020年度市对区医疗保障目标管理考核排名全市第二,获2020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针对“为民服务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对经办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化梳理,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实现“一证通办、一站办结”,构建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体化的经办模式。主动承担及筹备宁波医保发布、宁波医保微信矩阵平台、甬习云课堂数说宁波医保等宣传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案例编撰工作,通过集中宣传、案例宣传、新闻发布等方法,倒逼办事流程简化。二是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弘扬“最美医保人”精神,持续改进行风作风,加大效能建设工作力度。持续巩固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成果,制定清廉窗口建设方案,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体验、保障清正廉洁。三是建立“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利用医保经办窗口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的契机,提前谋划“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建设,安排志愿者指导办事群众使用自助服务机完成各类事项办理。更新电脑6台、打印机2台、政务服务2.0专用PAD8台,进一步优化窗口办事环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不断做好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加大医保政策网宣力度,制作发布医保政策图读。编印发放政策问答手册、常用办事指南、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信、致全区居民一封信近30万份,不断加大政策宣普工作力度。五是深入探索监管和服务的有效结合。结合三服务活动下基层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截至当前已开展各类活动19次。加强巡察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落实落细监管举措2020年已试行开展行政处罚4起。建立部门间通报制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抄报有关部门,协同落实查改措施,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主动与发改部门对接,探索构建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体系。

4.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力量。通过组织部门人员调配、事业人员选聘、岗位调整等举措,不断壮大执法人员队伍。2020年底部队转业干部正在开展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学习。面向全市选聘两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目前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工作。二是加强医保行政执法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邀请司法局、合作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典型败诉案件等学习培训,向慈溪医保局等兄弟单位学习行政执法先进做法。完成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三是积极发挥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持续构筑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提升案件查办水平,借助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在日常检查中加入前期专项检查的回头看内容,使专项检查的内容常态化、持续化。与区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一案联查、一案多查,2020年9月以来共移交案件3起,作出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4975元。制定《海曙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营造社会共护氛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5.针对“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度嵌入全局业务核心工作。结合建党100周年和党史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起草2021年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列出年度重点学习书目。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与为民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和方向思路。结合“1+1+N”基层联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两送一听三服务”基层调研走访。依托“焕然医新”项目运作,第一季度每位联片干部下基层一次以上,梳理基层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根据问题困难清单,统筹安排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破难。二是充分利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方式,培养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精心安排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学习内容,组织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通过外出学习、跨区域交流和定期工作成绩展示等方式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财务人员参与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基金监管科2名同志参与“医保监管2号专项行动”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跨区交叉现场检查,与兄弟县市区开展业务研讨、现场切磋。三是不断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加强研讨内容和到会情况记录。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机关正副科室长、经办机构全体负责同志和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吸取经验、举一反三、长期保持。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问题整改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坚持“一岗双责”,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和管理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启动医保中心清廉窗口创建工作,把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常态化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列出整改举措,形成科室(单位)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加强廉政责任的层层传导,组织开展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普通干部签署廉政承诺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每位同志上台亮实绩、谈思路。

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突出“清廉醒脑”。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利用钉钉群、微信群、党课等形式,弘扬清风正气、剖析典型案例,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平时多提醒、多过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进一步规范“两个责任”填报工作,通过会议强调、个别对接等方式,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及时、准确“履责留痕”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填报内容检查,不断提升平台履责的数量和质量。组织局班子成员定期对廉政履责情况自查,相互提醒履责事项,保证录入质量。五是结合四月医保基金打击欺诈骗保专题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国务院《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月活动策划,通过线上线下开展立体宣传,营造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大第三方审计发现问题和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的核查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快从严进行打击,今年第一季度约谈4家定点医药机构、整改7家、暂停1家,追回医保基金1.7万元。

2.针对“党组引领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在区委的关心支持下,完成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有医学背景的同志加入队伍。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率先垂范,争做牢记宗旨、为民服务的表率,引领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同向发力、共创佳绩。及时组织对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的学习,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抓实工作作风。研究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以考核创佳绩、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在局工作例会上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三是结合开展“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行动,制定走访调研计划,加大对基层医保经办工作和定点医药机构的调研、指导、帮助力度,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合理诉求。四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鼓励干部成为政策通、业务精的复合型人才,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结合周二夜学、业务小组自学、一周一课、党日活动等线下学习活动和学习强国、党员干部学习网、甬学、甬习云课堂等线上学习载体,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巩固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申报和抽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重大变动事项动态申报。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廉政档案申报不够规范问题进行谈话,要求加强学习,规范如实填写。定期开展报告抽查核查,做好科级及科以下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动态填报更新,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本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填报前就填写内容进行集体培训,进一步提升填报质量。二是大力开展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开展经常性廉政风险防控谈话,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坚持重大节日前,对全局干部职工的集体廉政谈话,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春节前,针对全体工作人员,制定下发《清廉过节倡议书》。三是持续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不断夯实“忠诚、为民、勤勉、廉洁”的医疗保障廉政文化理念。巩固清廉机关创建成果,争创模范机关荣誉称号。更新党建文化墙、清风医保文化墙内容。在医保中心开展清廉窗口建设。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签订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核。针对巡察中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谈话,要求规范做好合同的验证、收集和保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合同内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对3万元以上购买服务类合同实行绩效考核分期支出制度。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新刻制发票报销审核章,引入稽核人签字环节,进一步规范了对合同执行、发票报销等经济行为的管理。

5.针对“基层执法力量和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一是在区委的关心支持下,通过事业选聘临床医生、接收安置军转医生等,整合力量、合理分工。目前军转干部已到岗,正在学习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知识;两名事业选聘人员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工作。积极探索推行“一窗受理”制,为开展岗位轮换作好充分准备。将业务骨干充实到基金监管一线,进一步壮大基层执法专业队伍。二是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动态实现全局全员持证。目前除2名新调入人员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外(下步待区司法局统一安排),2020年及之前入职人员已全员持证。

6.针对“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内容和格式,补充救济渠道等必要告知内容,确保内容要素合法合规。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依据的学习,并向区司法局学习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书写,向区卫健局、人社局学习观摩执法全过程。针对巡察发现的执法档案归档不规范问题进行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案卷收集、归档和质量评测工作标准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档案归档工作,安排专人做到档案月月清。

7.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进一步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首责作用,加大主体责任督促履责的频次和力度,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两个责任”平台履责、党员发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作风建设等方面廉情分析和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问题整改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修订完善的《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范围讨论研究议题,不超范围研究无关事项,涉及“三重一大”议题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和格式,每位参会的党组成员对形成的党组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对党组会议记录开展自查,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政府采购行为,对询比价事项做好归档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大额采购询比价的具体要求,按照规定开展询比价工作。

2.针对“机关党务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一是结合上级党委和组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向区委组织部申请调整党支部书记,由局党组书记担任支部书记,做好分设党小组的备案。夯实机关党务工作基础,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细化各类党员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确定相应活动主题和内容,分门别类地开展主题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支部学习和党日活动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三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内容记录。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参会人员不符问题进行谈话,要求切实做好做实做细日常党务工作,确保各项党务工作随时记入“锋领e家”系统,并安排专人进行定期核查。

3.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要求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结合党支部人员调整,重申党员发展的各项规定和程序要求,严格做好入党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积极与组织部沟通协调一名党员在“锋领e家”系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4.针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程序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程序到位、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妥善安排工作进度,为人事动议和考察环节留足充分时间。二是细化材料收集整理。围绕新时代对组织人事工作,特别是干部选拔晋升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开展对现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学习研讨,规范各环节操作程序,进一步做好选拔晋升台账资料的归档工作,除归入个人档案外,相关重要资料一并归入台账资料。

5.针对“抓工作作风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将榜样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窗口服务之星评选,评选出一批业务骨干,年终考核时给予表彰鼓励。持续开展窗口陪办制,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同时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不断推进工作作风和医保行风建设。二是注重对差评件的问效追责,对区、镇两级医保经办服务产生的差评件第一时间追踪问效,2020年全区两级经办机构无有效差评件。拟于今年五月开展经办服务技能比武,为一窗通办夯实工作基础。三是在经办窗口增设8台政务2.0评价PAD,所有窗口办件一律采用现场即时评价模式,主动引导办事群众对每笔业务进行现场即时评价,不断提升“好差评”主动评价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医保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坚持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思维,保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推进医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劲头不松,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进行跟踪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抓好督促落实,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上下联动、全面推进,重点组织整改“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已完成的整改成果“再巩固”。坚持一抓到底、紧抓不放,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将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拧紧管党治党责任螺丝,压实责任链条,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完善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强化责任意识、短板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作风建设提效年”有机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日常管理中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医保行风建设。

(四)着力打造“忠诚、勤勉、为民、廉洁”的医保干部队伍。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与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做到统筹协调、一体推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118560;传真:56118564;电子邮箱nbhsyb@163.com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