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对区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视情提前或延后。

    二、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等情况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发现问题、惩治腐败和纠正作风问题等情况;了解人防部门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查看人防领域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设备采购、招投标、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纪违法问题;人防部门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反映情况受理电话

    受理电话:5588060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中共海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