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征收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征收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

1.针对“党组履行政治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坚持加强党的政治思想,把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等工作摆在与征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制定完善党组学习计划,确保政治思想学习教育一抓到底;制定《海曙区征收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于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根源剖析,从案件原因、案件特点、案件启发等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观看《使命》《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等廉政教育片,剖析近几年发生在拆迁领域中的违法违纪案例,不断加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同时,在今年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结合拆迁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等反面典型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摸工作,把征收项目签约、工程管理、安置房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11个岗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从源头上查找风险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梳理廉政风险点46个,制定防控措施48条。三是制定出台《班子成员2019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细化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四是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实行集体决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对于纪检组不能前来参加会议的,提前沟通。

2.针对“班子攻坚克难水平与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围绕区委三大主题年活动,制定《海曙区征收办领导干部联系年度征收项目制度》,共同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精准发力,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妥善闲置安置房源,将交由区政府统一处置。 

3.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健全单位内部议事规则,一是重新修订《征收办党组议事规则》并发文,明确会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程和议事纪律。同时,坚持会议记录及入档保存规范化,由专人负责对党组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发言人表态、决议等关键内容进行详实记录。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次党组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真正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三是严格规范、区分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修改完善《规范会议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坚决不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

(二)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整改

4.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建工作力度, 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一是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单位党建工作,制定2019年度征收办党建工作计划,对年度党建工作做好规划布局。同时,配备年轻干部负责日常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单位党建力量。二是狠抓党员思想教育管理,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位党员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并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展,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激发干部学习激情,助推党员理论自学。三是重新核算2019年度党员党费缴纳标准,继续实行党员干部通过“锋领汇”每月自助缴纳党费。

5.针对“对机关支部建设领导不力”的整改情况

加大党组对支部建设的领导,一是持续规范机关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议、1次党员大会,确保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实施细则》,真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时刻关注干部思想动态,鼓励他们严守政策、勇于担责,更好推进征收工作

6.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注重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强化系统培养、长期谋划,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在今后开展干部选拔时多方征求意见,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的书面意见,严把选人用人关。二是注重非住宅业务骨干培养,召开非住宅征收业务培训;配足配强非住宅干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非住宅1+2干部队伍。三是完成办所整合,相关科室职能设置已完成、人员调整已到位。四是规范退休返聘人员聘用管理,经办党组研究讨论,已明确退休返聘干部工资待遇标准。五是加强房屋征收事务所临聘人员管理,为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通过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新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党规党纪方面的整改

7.针对“工作作风不够实”的整改情况

狠抓工作作风,制定完善《海曙区征收办关于2019年度领导接待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关于落实2019年第一季度信访突出问题调处责任及领导包案制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针对反映房屋拆除无防护措施、扬尘严重等问题,征收办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在房屋拆除时严格按照标准在围挡外围设置高度为6米的防尘网,并在拆除施工期间采取灌水、喷洒等一系列防尘措施同时,加大对各镇(乡)、街道的监督和指导,节前节后走访地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地块管理、环境卫生存在问题的镇(乡)、街道下发整改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二是切实增强科室力量,完善科室建设,做好对各镇(乡)、街道的指导服务协调、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同时,针对年度新的征收项目,及时与相关镇(乡)、街道征收办公室对接交流,累计召开项目推进会议5次,为2019年项目攻坚提速理清脉络、打下基础。

8.针对“违规发放征收补贴”的整改情况

目前已停发征收办及下属单位房屋征收事务所所有人员岗位补贴,相关金额已收回。

9.针对“少数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积极开展对2018年度重点岗位个人事项报告表的自查复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个人事项填报。同时对新一年度重点岗位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和说明,对于填报的内容由综合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再交分管领导审核,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严肃追责。二是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自查工作,单位全体人员(含房屋征收事务所)所持有的证件除区管领导上交组织部外均已上交综合科保管。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方面的整改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工作中必须做到既管事又管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同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累计签订26份。二是高度重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制定2019年度区征收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共包含4个方面11项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平台的填写工作,确保履行责任留痕迹、可追溯。

11.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乏力”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房屋征收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事务所负责人一年一述职以及对房屋征收事务所一年一审计机制,一是着手开展对房屋征收事务所的内部审计工作,目前已出具审计报告,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加强房屋征收事务所资产管理。房屋征收事务所所属的县学街39号非住宅房屋与其他三处住宅房屋,已按照《海曙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房屋中介机构统一管理招租。三是党组及时跟踪掌握房屋征收事务所大额装修、资产出租等事宜,将上述事项纳入征收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范畴。

12.针对“资金管理较为混乱”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完善《规范财务审批流程的若干规定》,一是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征收办财务报销、资金审批严格按照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流程进行,房屋征收事务所资金审批按照经办人、科室(项目)负责人、事务所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流程进行。二是召开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会,不断强化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规范各项支出,对工会经费、培训费用和食堂费用等进行严格把关,对报销发票不全、支出手续不完善的,坚决不予报销。

1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已对单位内所有的设施设备重新排摸梳理,贴上资产标签,明确使用人、责任人和责任科室。二是对一些达到使用年限或长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清理和处置。三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固定资产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今后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7452907;电子邮箱hszsb123@163.com。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党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