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至9月,区委巡察组将对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管办(交管办)、南站综管办、区残联、月湖街道、白云街道、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
二、巡察内容
了解掌握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4年以来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执行党的廉洁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情况。
三、巡察组安排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月湖街道、南站综管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白云街道、区残联,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社局、区审管办(交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反映情况受理电话
受理电话:87295244,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中共海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