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至12月,区委巡察组将对区教育局、区审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横街镇、石碶街道等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
二、巡察内容
了解掌握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4年以来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执行党的廉洁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情况。
三、巡察组安排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区审计局,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横街镇,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石碶街道。
四、反映情况受理电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87295244
区委第二巡察组:87295244
区委第三巡察组:18094596289
区委第四巡察组:1890669510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中共海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