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派驻日常监督中如何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3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清廉海曙  文字显示: 打印

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期驻在监督单位,如何发挥好“前哨”和“探头”作用一直是派驻机构摆在眼前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实践中,纪检系统的个别领导仍存在着一些错误的工作理念,认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养老机构”,平常只要在监督单位参参会、提提醒,搞点小创新工作应付一下即可。长此以往,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的能力没有得到磨炼和提升,成了别人眼中的“纸老虎”,有些监督单位和公职人员面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搞阳奉阴违、假整改成了司空见惯,久而久之派驻监督的公信力和权威感受到极大挑战。对此,我们认为日常监督还是要以发现问题当成派驻机构的主责主业,下面我们来谈谈如何发现精准问题的一些方法。

一是不放过信访举报的“蛛丝马迹”。大多数基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收到纪检信访举报件是很少的,如果遇到此类信访举报我们必须仔细筛查,不放过收到的每一条问题的反映,在办理时,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审计等信外相关信息关联对比,深挖问题线索。同时不仅要核查信访反映的面上问题,还要善于透过表象,分析、发现实质性问题、根源性、体制机制层面等问题,灵活运用“三书一单”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对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

二是实施“轮驻监督”开展近距离监督。针对综合派驻对非常驻单位派驻“探头”视角覆盖不全面、“前哨”作用发挥不突出等监督短板,开展下沉式式轮驻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暗访、约谈相关人员等形式,紧盯关键领域,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抽丝剥茧的深挖、深查。同时通过对业务工作“嵌入式”“融入式”监督检查,排查业务工作权力运行风险隐患。

三是在执纪当中善于发现“有用价值”。日常监督应当与监督检查、审查部门进行有效联动,及时掌握相关领域违法违纪事实情况,在内部贯通信息共享机制。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善于在相同领域、相似环节挖掘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以此来查办窝案串案,形成震慑。

总之,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的重要法宝,是执纪问责的基础。有了金刚钻,才揽得瓷器活”,不然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威只能是“空中楼阁”,助推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