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3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区人大机关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人大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卸责任。领导班子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2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工作要求。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建立整改推进督查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实行整改任务销号管理,全面对照本次反馈意见,深刻反思成因、认真剖析症结根源,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协调,带头开展整改,全程督办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以理论学习指导推动工作的意识还有待加强”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制定了机关学习计划,拓展了学习载体。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抓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履行专项工作监督、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等职责提供有效参考,进一步推动联系群众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服务民生,进一步推进“两个机关”建设实效。

2)针对“基层评议满意度不高”问题。全面对照《关于第六轮基层评议机关情况的通报》要求以及区第六轮基层评议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人大机关的情况反馈内容,查找差距短板,制定整改措施。“四个强化”为抓手,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即强化使命担当、助力攻坚克难,强化学习思考、提升能力水平,强化探索创新、提高工作质效,强化自律意识、不断转变作风,努力树立更加良好的人大机关形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3)针对“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具体要求,严格抓好2021年意识形态报告制度落实。

4)针对“阵地建设尚显薄弱”问题。及时对海曙人大网站个别板块内容进行了更新。

3.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5)针对“未建立区人大机关议事决策制度”问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机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区人大机关议事决策制度。

6)针对“部分大额经费使用无集体商议记录”问题。严格预算审核流程,明确信息化经费申报使用流程。强化预算经费管理,按规定拨付相关经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7)针对“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问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和落实,定期盘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完成进度,按期如实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均已实现签责履职全覆盖。强化日常廉政提醒,进一步抓早抓小抓常,形成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氛围。

8)针对“未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廉政谈话对象、内容、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做好相关记录,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责任。

9)针对两个责任’落实平台履责不规范”问题。开展了“两个责任”平台回头看工作,对平台信息进行全面清查补漏。按要求及时做好“两个责任”平台落实工作,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录入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台履责的数量和质量。

10)针对“监督责任履行还不够深入”问题。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对人大机关主体责任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突出政治监督。紧密联系人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人大工作,开展民生实事等精准化监督。加强对区人大机关的机关党建、干部队伍建设和纪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把日常监督落深落实。

2.关于“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1)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严格执行海财〔2014〕39号文件,加强对政策文件学习,熟悉掌握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费用标准。

12)针对“专项经费使用不严谨”问题。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列支相关费用,定期开展账目自查,做到账账相符,列支有据。

13)针对“经费使用绩效有待提高”问题。及时调整了年度预算,提升编制预算科学性、合理性。统筹专项经费列支渠道和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经费的使用管理,提升了资金绩效。

3.关于“内部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对内审领导小组和内审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分工,明确区人大办主要领导为内审检查小组组长。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15)针对“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修订完善了《海曙区人大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及部分退休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制定了《区人大机关干部考勤请假管理制度》,对加班审批程序及调休等操作层面内容予以明确,每季度汇总、公示人员加班情况。

16)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完善内审工作机制,明确内审机构、主要任务、工作程序,内审工作已覆盖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做好审计整改报告、资料报区审计部门等相关工作。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

17)针对“年休假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按季度逐一核对干部休假及请假情况。

18)针对“未落实信访件督办规定”问题。加强信访件交办后的督查、催办工作,对于确有特殊原因,需延期办理的,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及时向区人大办公室报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干部选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9)针对“存在动议环节资料缺失、选任程序错位、干部考察资料不齐全”问题。按照区委组织部《宁波市海曙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做到了资料齐全、程序到位。严格遵照选任程序,确保上会前的人事动议和党组集体酝酿讨论决定和程序到位。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针对“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问题。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年两次向党组汇报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事项。明确机关党支部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强化了机关党支部在党员发展、党员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的履职力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时间、内容、考勤等具体要求,并定期审核锋领e家、支部记录本等党务记录载体,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2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三课一会”制度,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具体内容和要求,避免以业务部署会代替党员大会现象,促进“三会一课”丰富化、规范化、常态化。

22)针对“原支部宣传委员未开展补选”问题。进一步做好支部委员补选工作,于2021年8月17日开展了支委补选,充实机关工作力量。下一步,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做好机关支部相关工作。

23)针对“组织生活形式单一”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党课、组织报告、学习观摩等活动,让组织生活真正“活”起来,并确定每月第二周的周二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严格履行组织生活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人大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24)针对“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支部活动记录,组织活动计划及党员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地点和党员出勤等均有详实记录,视频、照片等影音资料均有存档。

25)针对“党费缴纳未足额”问题。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立即改正相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党费缴纳工作管理,定期开展党费收缴对账,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政治本色,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宁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履职尽责。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基层基础,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服务大局,深耕主责主业。突出政治担当,立足人大职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为海曙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最富活力、最有品位、最具温度、最为协调的城区作出更大贡献。

(四)坚持一抓到底,持续深化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现有整改成果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紧盯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189185;传真:89189162。



中共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