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关于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国庆假日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朝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郑朝晖在宁波市鄞州区渔仓酒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4月至8月期间,郑朝晖先后两次在宁波市鄞州区舟宿夜江梅龙镇酒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此外,郑朝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914日,郑朝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路网科干部陈国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2月至5月期间,陈国君先后6次驾驶路政执法车出入其居住的小区,用于午休并办理其他私事。2018911日,陈国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佳节临近,“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执行,在落实区委关于“清廉海曙”建设的要求上见行动、见实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要按照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切实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形成利剑常悬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