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宁波市纪委  文字显示: 打印

  

  10月27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见。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印黎晴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习上深一步,认识上高一筹,践行上先一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动力、深化工作的举措,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新进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近期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要坚持读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深刻领会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坚定“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信心决心。

  二要在监督检查上用气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保障十九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方面,要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十九大报告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宁波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三要在贯彻落实上见成效,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体现到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之中。要大力提升监督实效,紧紧抓住发现问题这个关键,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派驻机构贴身监督的“探头”作用、巡察机构震慑常在的“利剑”作用,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协同化、精准化水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要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积极打造清廉宁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敢腐的自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