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清廉海曙  文字显示: 打印

9月22日,海曙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胡文汉主持专题学习会并讲话,区监委委员施鹤峰领读,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陈建国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问题线索的基础源头作用。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初一公里”,能否实事求是、精准高效处置好问题线索,不仅影响工作走向,也事关监督治理效能,更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因此,要站在依规治党、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当成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源头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执行问题线索处置制度规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委机关案管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室,各纪检监察组织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坚持严的主基调首先就要从线索处置上严起来,加强学习、注重实战,通过以案代练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精准研判处置,提高问题线索办理时质效。《办法》对问题线索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处置时限要高效,处置方式要适当,处理意见要精准,处置程序要规范。要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把问题线索处置与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结合起来,对反映情况进行侧面摸排后,再精准处置、分类办理,有助于提高处置质效。要与研判政治生态紧密结合,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要与督促问题整改紧密结合,延伸监督触角,通过明察暗访、抽查复核等方式,紧盯案件查办后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实现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

会议要求,要强化闭环管理,保障问题线索处置规范长效。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涉及多个部门,要突出一个“清”字,抓实部门间的工作衔接,特别是强化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双“闭环式”管理,坚持把严格问题线索管理贯穿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始终,在流程上形成问题线索从产生到了结的闭环,成果上形成问题线索从处置到运用的闭环,确保线索来源去向清楚,办理结果清晰,实现对问题线索处置全流程的有力有效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闭环管理”优势,在推进及时规范处置的基础上,分析研判问题成因和工作规律,强化制度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积极放大反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