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塑形”到“铸神”,从有形到有效。五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稳妥、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极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伊始,区纪委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理清工作流程、锁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2017年3月9日,海曙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与区纪委合署办公。——至此,我区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进入全面履职阶段。
为确保合署办公后正常高效运转,实现纪法贯通、法法有效衔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区纪委区监委在规章制度“立改废”上下功夫,探索法纪、法法衔接,建立健全信访受理、日常监督、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衔接有序、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
同时,深化力量整合、人员融合,以“学思践悟、勇立潮头”等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
图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应知应会”考试中提升纪法专业能力。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这样的职责定位给了派驻机构足够的底气。
2017年6月,推行“组团式”片区协作,依托“室组地”开展联动监督办案,提高履职能力、压实履职责任。
2017年9月,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职能,实现监察职能的横向拓展。
2019年3月,结合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设立11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党政机构的监督全覆盖。
2020年10月,全面实施派驻机构轮驻监督,定期进驻被监督单位“号脉问诊”,引进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力量精准发现问题,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16.2%,党纪政务立案同比增长53.3%。
图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实地监督检查。
“好几次看到有志愿者带着东西来,怎么从来没来过我家?我家情况也不好的,是不是他们跟村里打过招呼?”在区纪委区监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横街“高山村”村民的话引起了镇监察办的注意。
镇监察办随即组织监察联络站对辖区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帮扶开展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交由区纪委区监委。区纪委区监委调研梳理后,向区民政局、区文明办、以及相关乡镇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让“高山村”的更多村民可以享受到“高山”服务的温暖。
这是海曙区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的一个生动体现。
2018年7月,海曙区向17个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机构、人员和职能“三到位”,推进监察工作的纵向延伸。
2020年4月在全市率先完成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建设,现聘任监察联络员869名。同时,充分挖掘网格员、和谐促进员等队伍资源,选优配强1241名镇村两级信息监察员,进一步织密了基层监督网络。
在此基础上,提出“四有四亮”规范化建设要求,强化村(社)监督机构实体化运行。编制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手册,明确监督权限、明晰监督内容、细化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探索实行“监事日”、接待接访、专项督查、廉情发布等运行机制,建立“四查十核”监督工作机制,分层分类推进监督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察联络站规范化履职水平。推进基层监督数字化运行平台建设,建成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实现小微权力全流程在线监管……基层监督逐步实现了组织形式、履职内容、工作方式的显著变化,有力推动了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图为鼓楼街道监察联络站参与人大换届选举监督工作。
放眼前瞻,在新的赶考路上,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知责担责履责,继续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行稳致远、步履铿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