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乔贤平 等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海曙区纪委区监委  文字显示: 打印

日前,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乔贤平,原副总经理张静,原业务四部经理程宝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宁波市海曙区监委根据指定管辖对乔贤平、张静、程宝儒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乔贤平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盲目信任他人,未按规定掌握货权,风险管控不力,严重失职失责,造成公司巨额损失;通过虚增利息收入粉饰报表,导致公司额外支出大额税费;擅自决策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且未对风险进行把控,导致公司较大损失;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支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多次向有关人员索取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未经审批,超越权限擅自决定为有关公司垫付信用证开证保证金,至今仍未追回,致使国家利益遭受较大损失,涉嫌失职渎职犯罪。

张静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盲目信任他人,未按规定掌握货权,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负责管理违规设立的“小金库”,用于违规支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程宝儒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较大损失;通过虚增利息收入粉饰报表,导致公司额外支出大额税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乔贤平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张静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程宝儒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决定给予乔贤平、张静、程宝儒开除党籍处分;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决定给予乔贤平、张静开除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宁波市海曙区监委决定将乔贤平、张静、程宝儒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海曙区纪委区监委

2021年1月29日






乔贤平简历:

乔贤平,男,汉族,196012月出生,山东泰安人,1983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1年8月至2021年1月,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职员;中轻玩具进出口公司职员;中轻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职员;三联(汉堡)贸易有限公司三秘;中轻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职员、文教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轻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兼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轻三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轻三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轻(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轻(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


张静简历:

张静,女,汉族,1980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2007年7月至2021年1月,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自营部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


程宝儒简历:

程宝儒,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山东无棣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9年8月至2020年5月,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职员;中轻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助总级);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四部经理;宁波中轻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