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9日至10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按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迅速研究制定了《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做到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整改推进督查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制定了17项整改措施,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0.8112万元,制订完善制度8项,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制定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月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科学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列入首要学习内容,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养,构建起全面系统的学习框架。2020年10月以来,已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6次。三是积极组织各类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应急管理专题网络培训2次。每周精心安排“周二夜学”,党委书记领学4次。为党员干部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形成个人学习台账,确保集中学和自学不走过场,学习内容能够入脑入心。四是党员干部学习情况上墙公示。专门开辟“学习榜”,将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参与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全面的展示,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11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2次学习传达《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当前我省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进一步加深了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2020年12月,局党委听取了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全面分析了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明确了防控措施。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科室(单位)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责任制。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签订责任书。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并在2020年度的述职中报告了相关责任落实情况。对意识形态报告撰写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 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在全区上下的有力支持配合下,我区在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中获评优秀,平安建设过程性指标考核成绩也进入优秀档次。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起点上,局党委持续强化“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认真分析形势,切实找准短板,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全面梳理应急管理工作重点、难点和主要任务,研究决定以“曙色”系列应急管理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创建、增强应急管理队伍凝聚力等四个方面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加快提升应急管理综合保障水平。

4.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

制定完善了党委议事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上会事项,规范议事程序。每月上会议题同步报送派驻纪检组。2017年以来的党委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整理,对漏记、错记的事项进行补齐和修正。并对党委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一是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应急管理系统会议上,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要求系统上下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放在首要位置,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时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承诺履诺。使党风廉政责任成为每位党员干部扛在肩上、记在心中的“警戒线”。二是加强常态化分析研判。立足抓早抓小抓常,局班子成员定期与责任对象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0年10月份以来,已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5人次。局党支部、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检查,各党小组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情况分析,由分管领导汇总向局党委报告。局党委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全局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的整理建档,认真维护“两个责任”平台,充分体现履职痕迹。三是积极接受纪检监督。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委会议,接受派驻纪检组对党委议事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2020年10月以来,派驻纪检组已8次参加局党委会,监督局党委重大决策。

2.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根据现有的岗位职责分工重新排查梳理了全局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每个科室、每位工作人员针对自身岗位实际开展廉政风险自我排查,明确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逐个建立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登记表。同时,重新整理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掌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监督责任履行有待加强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进行定期监测,督促其自觉接受监督。对应急管理局先后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专项检查及财政安全情况专项监督,并对应急管理局党委“两个责任”平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放监督提醒单,要求按规定进行整改。加强对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工作的学习了解,提升监督的精准度。

4.行政执法管理不规范

一是提升办案能力。加强了学习培训,2020年11月,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一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邀请了省专家从法务理论、执法实践、业务探讨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开展了专题辅导,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召集执法办案科室开展法务技能学习研究,开展案卷自评互评,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强化法制审核,重申凡是涉及事前处罚案子均需提交局法规科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查。强化集体把关,修订完善了案审制度,及时调整案审会成员,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审查程序。三是强化档案管理。修订完善了局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案卷整理归档要求,建立档案移交制度。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做到案卷装订整齐规范、归档及时,确保案卷规范管理。

5.公车使用不规范

及时修订完善了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车使用范围、申请程序、运行规范等要求,杜绝超范围用车和违规用车。加强公车日常管理,重新制定车辆派遣申请单,明确专人负责公车派遣和日常轨迹监控,定期核对派车单和用车记录。按区财政规定,将公车加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规定申报采购计划,杜绝一次性大额充值。建立油耗、维修、保养等车辆管理台账,规范公车全流程监管。对公车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

认真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补齐部分公务接待报销手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审批,把牢审核关口。

7.超标准发放补贴

严格按照区财政相关规定发放补贴,超标准发放的0.48万元幼托保育费补贴和0.33万元车贴,已在相关人员2020年11月工资中扣发。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修订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核责任制。全面整理原有财务凭证,补齐相关手续。进一步明确合同签订规范,确保要素齐全。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加强干部梯度培养。局党委认真研究了中层干部队伍梯队,积极搭建锻炼提升的工作平台。于2020年11月提拔了一名一级主任科员,2名副科实职干部。及时充实了科级干部队伍,优化配备人员力量,推动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二是严把干部选任审核关。2020年以来,所有拟提任科级干部人选均事先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并按程序严格履行“全局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党委集体审核把关”,严控人员质量关。三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组织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干部选任会议,规范落实报批手续。认真整理归档工作资料,全面如实反映选任工作情况。

2.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根据最新要求重新修订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登记备案、审查审批、证照管理、工作责任等进行了再明确。2021年2月,对3名新入职的干部和1名离职干部进行了登记备案。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加强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党建工作清单和“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引领作用的发挥。2020年10月以来,局党委书记带头学习传达党建有关工作精神4次,局党委班子研究党建工作2次,听取支部工作汇报1次。二是规范支部建设。加强党员日常履职管理,及时收缴党费。对2020年度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利用“锋领E家”平台和局党建活动室,全面展示支部建设各项活动和党员风采。三是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理念,重点打造“应急先锋”党建服务品牌。制作“应急先锋”亮相台,量化每一位“应急先锋”的先进事迹供全体干部学习。注重结果运用,2020年以来新提拔的5位干部均从“应急先锋”获评人选中产生。

4.请(休)假管理不规范

重新修订局请休假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和规范。2020年10月份以来的请(休)假审批单均写明具体事由,病假附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一是持续落实包片服务基层制度。专门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包片3-4个镇(乡)街道,带领科室业务骨干沉到一线,调研服务,帮助基层解决难题。2020年以来,先后结合各类专项行动等开展服务180余人次。二是深入实施民生实事工程。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深入实施“百万产业员工大培训”,投入7万元,购买3万余册书籍分发到6000余家企业,为企业送去“安全食粮”。主动上门为狮丹努等人员集中企业和自行组织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培训,服务员工5700余人。全年累计培训企业负责人、安管员、重点岗位人员12万余人。三是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接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引领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2020年全年办理危化经营许可107家,烟花爆竹许可26家,实现网办、零跑、即办三个100%。四是全心助力疫情防控。组建了“助安小分队”,认真总结2020疫情高发时期的经验做法,切实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的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在2021年春节期间和节后的复工复产全程中,全程会同各镇(乡)街道安监为企业提供安全指导服务。期间,共上门服务危化、三场所三企业和涉危化品使用企业500余家次,确保企业连续生产和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四)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

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发现、再了解,结合本轮巡察的反馈意见,做到“一问一答、一题一策”,确保巡察整改的持久化工作效应。进一步强化了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全面建立完善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持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每年通过执法业务培训、业务技能比武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内部审计、专项评查等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在确保整改成效上下功夫

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办理,一个一个销号。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二)注重标本兼治,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形成一个机制,规范一套流程。

(三)推进监督问效,在深化作风改进上下功夫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以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5889030;传真55889045。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