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7日至9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海曙区科技局(科协)进行了集中巡察。2021年1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海曙区科技局(科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2021年1月以来,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区科技局党组及时召开局党组会,逐条逐项分析把握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政治核心作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区科技局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总体目标、整改内容及措施和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局党组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共处理相关人员2人次,收回相关费用3.5万元,制订完善制度10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的问题整改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分工调整过于频繁,议事决策效率不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制度,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前期研究,强化重大事项会前酝酿,坚持集体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原则,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意见,党组议题审议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针对“高站位推进重要指标提升的谋划力不足”问题。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国家、省、市科技工作会议及彭佳学书记调研海曙时讲话精神,系统认知“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的新定位,强化“在发展特色产业上快人一步”的紧迫感,牵头编制《海曙区“硬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海曙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升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水平。

针对“高效率推进省市重点工作执行力不够强”问题。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等精神,积极推动技术合同登记等事项零上门办理,推动科技补助“甬易办”平台办理,全面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区科技大市场实体化运行,做好“百日百场”、“揭榜挂帅”等服务企业技术对接活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20年全区实现技术交易额17.5亿元。

2.落实四个服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针对“科协职能未充分发挥,人员力量不到位”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服务”要求,充分发挥区科技局、区科协合署办公优势,加大科室人员统筹安排,优化科协干部队伍。

针对“科普宣传阵地建设不够扎实”问题。已加大科普阵地建设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科普基地、科普画廊等载体建设,加大镇乡、村社科普阵地建设,优化“互联网+科普”阵地建设,丰富公众号推送内容,吸引更多粉丝,不断提升科普宣传辐射面,群众参与度。

针对“服务高层次科技工作者水平不高”问题。强化市区、部门、镇乡、科室联动,围绕区中心工作做好海曙区及海曙建站院士服务联络以及“一中心四平台”等领域高层次科技工作者服务,激发高层次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热情。积极构建院士专家服务海曙经济社会发展平台,积极筹备第一届科技领军人才交叉创新荟活动,进一步拓展院士专家服务海曙经济社会发展渠道。

针对“科普经费使用不够科学规范”问题。健全科普经费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海曙区科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海曙区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科普经费监管,提升科普经费使用绩效。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意识不强”问题。出台《海曙区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及台账资料,强化班子成员政治意识。

针对“理论和实践联系不够紧密”问题。落实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形式,做到聚焦政治学习根本,彰显科技创新特色,不断增强学习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相结合,完善局班子成员镇(乡)街道联络制度,常态开展“三服务”行动,全力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创新项目的落地发展。

针对“学习内容不达标”问题。组织理论中心组“加强党内法规条例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要求,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积极维护科技创新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针对“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部分经费支出不符合相关规定精神,存在‘宽松软’情况”问题。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落实落细中央有关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精神要求,压缩办公室保洁服务支出,相关支出较往年大幅压缩。压实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制度,杜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宽松软”情况。

针对“在‘两个责任’落实平台履职不到位”问题。压实局班子“两个责任”建设责任分工,构建平台履职监督员队伍,做到班子成员履职平台录入及时、内容扎实、工作落实。开展“两个责任”平台“亮灯”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履职情况及时录入。

针对“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意识不够强,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没有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问题。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吸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意见建议。

针对“纪检监督履责广度深度不够”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加强科技局“三重一大”议题审核和列席,提升重点工作监督能级。针对性加入“海曙区科技局”线上工作群,实时监督科技局工作运转,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沟通建立科技局整改落实“五必”机制,重点盯紧资金管理使用、内部制度建设等关键环节。

2.科技资金审批监管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针对“科技项目评审把关不严”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形成政策汇编,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

针对“资金拨付环节缺少内审机制,导致数据不准,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问题。压实局内部审核制度,强化区级科技政策兑现前置审计,降低财政资金损失风险,全面落实分管领导、科室长、经办人内部逐级审核机制以及政策兑现前置审计。

针对“专项资金事后监管存在缺位”问题。加强专项资金全程监管,充分依托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作用,强化在研项目检查、到期项目验收,杜绝“重审批轻监管”情况。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针对“违规发放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活动经费”问题。加强财务、出纳力量配置,组织开展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再学习,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范围细化管理,加强报销凭证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细。

针对“部分培训费报销不符合规定”问题。严格落实《海曙区科技局(科协)培训费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宁波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学习,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凭证管理。

针对“部分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海曙区科技局(科协)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成财务人员加强报销凭证管理。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整改

1.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选拔、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未体现‘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需经党组织事先讨论决定原则”问题。全面体现党的领导,修订《海曙区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落实局党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及有关要求,杜绝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选拔、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有打折扣现象”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议事充分讨论,严格落实“涉及重大人事调整各位班子成员必须发表意见建议”的要求,严格要求现记录人员原汁原味记录酝酿和讨论过程。

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明确会议记录必须体现议事过程及班子成员具体意见,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核对记录内容,记录人必须原汁原味记录议事过程,新设党组秘书,确保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详细。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组织人事干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全区组织人事培训,加强全区《干部人事工作业务手册》(2020年10月版)再次学习,并对局人事工作人员做好警示。

针对“变相违规配备编外人员”问题。严格落实第三方服务采购制度,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严格禁止变相违规使用编外人员。

针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完善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做好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加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提醒,严格落实涉及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

3.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温差落差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落实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党建、队伍建设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针对“支部组织建设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机关支部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按组织程序已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完成党小组分设,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

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组织党务工作者、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再学习,下发党小组、党支部记录本,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构建支部记录内容核实制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深入抓,聚焦反馈问题,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全面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劲头松懈。

(二)聚焦成果应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指出的问题为核心,探索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构建内部管理、科技政策两大制度体系,全面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三)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四)着力队伍建设,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到科技创新工作各方面,加强“科技铁军”建设,以“硬核科技人”姿态,铆足干劲、全力攻坚,积极推动国内一流创新型城区建设,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科技铁军”的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55883659;传真0574-55883677;电子邮箱:kejj@haishu.local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