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任职回避新机制 筑牢防腐隔离墙

发布时间:2021-05-1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文字显示: 打印

    “查阅整理出来的案件信息,没有发现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司法督察员郎法官对派驻该院的纪检监察组同志说,“全院干警都非常重视,现在加班加点主动排查,确保落实好新机制”。

  自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以来,海曙区纪委区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深入分析本院队伍建设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针对“隐形代理”“匿名代理”问题容易成为滋生司法贪腐的温床这一廉政风险,主动创设法院干警任职回避“三主动一抽查一公开”机制,筑牢防腐隔离墙,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树立司法公信。

  “三主动”即明确干警承办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所在律所的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的,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及职能部门申报相关情况,并对该案主动回避。干警离婚后三年内承办原配偶所在律所的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的,应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一抽查”即纪检监察组将会同司法督察员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主要评查案件实体、程序是否正当公正,是否存在信访投诉属实情形以及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等。

  “一公开”即职能部门在法院内外网公开并每季度更新干警近亲属等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息。

  “之前的任职回避制度是针对个人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现在很多律师是通过团队合作方式办理业务的,代理书上换个团队里其他律师名字就可以规避了。”该组组长陈章君说表示,老百法对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比较关注,比如去年该院执行局某法官,办理了其妻子以银行员工名义代理申请人银行的案件,影响就不太好,该法官也被给予诫勉处理。

  扩大回避范围,设置更为严格的“物理隔离”,对保障司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是一项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有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防范司法不廉,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截止目前,该院167名在编干警已按照要求开展了案件自查行动,共有5名干警主动申报案件信息44件。

  下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司法督察员落实好案件信息的抽查评查工作,确保新机制做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