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定责督责打通落实"中梗阻"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文字显示: 打印

     “2021319日,对群众反映的某小区配电房紧挨居民住宅一事,裁定的主管部门已作出答复,并由相关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 这是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工作台账中的一段记录。

  自2020年9月海曙区实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规定以来,该区各部门建机制、强协作、重管理,为市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但在实行期间,也出现部门职责争议现象,相关职能部门月均协调处置部门职责争议近5起。为推动部门职责不明或交叉、边界不清事项得到积极处理解决,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开展部门职责交叉不清专项监督,从源头上破解条块之间存在的职责交叉、混淆不清引发的推诿扯皮情况,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作为该专项监督工作的领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结合首问负责制基层点、上级改等工作要求,协同职能部门区委编办共同研究制定部门职责交叉不清裁定工作规则,明确职责法定、实事求是、相近归并三大裁定原则,厘清争议事项的发起、协商、裁定、申诉、认领、督促和落实七大关键环节,奠定工作整体基础。同时,立足监督职能,采用沟通、协同、汇报三类方式,层层推进落实。

  前不久,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编办就群众集中反映的无单位受理出具无宅基地批地建房证明一事组织了一场职责分工争议协商会。

  “事实上,我们对宅基地管理这项职责没有异议,只是根据《土地法》规定,审批权限在乡镇,本着谁审批、谁证明的原则,加之对过去批地建房的数据不掌握,无法出具相关证明。农业农村局业务负责人坦言,并要求规局寻求数据方面的支持。规局当即表示可以向上级申请通过专网开放相应查询权限,提供数据共享。

  疏通职责分工上的梗阻后,经过部门双方协商,很快达成一致,争议事项的主体责任、无批地建房证明的开具单位和数据来源等问题一一得到落实。乡镇出具证明时所需的情况核实和业务指导我们一定牵头做好,乡镇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找我们。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态。

  “推动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商是解决职责争议最高效的方式,承办部门对职责的接受度也更高,之后推进的成效也更明显。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如果协商无果,我们也有全流程裁定督促落实机制,不会让争议事项悬而不决、久拖成疾。

  他口中的全流程机制是指多方议责、编办定责、部门领责、纪检督责的全链条推动职责争议事项落实落地制度。对编办裁定明确的事项,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会向负责监督应领责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监督事项流转单》,组组协同跟进、专题督促。

  二月中旬,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就接到了三组转发的首张《监督事项流转单》,除了一张流转单简要说明情况外,还附上了编办的裁定说明、争议事项当前的推进情况,让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心里有底、手中有据。截至目前,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已经制发流转单5份,与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衔接默契而顺畅。

  沟通协调先行,全流程裁定督促保障双机制并轨运行,形成了部门间高效配合、协调处置的工作体系。“‘全流程机制的施,有效解决了争议事项裁定后的执行和监督问题,有力保障了老百姓关心的事情有进展、有落实、有解决。更重要的是,它避免了因部门不服编办裁定而提起复议时可能产生的职责空窗期

  下步,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深化专项监督,督促全区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政治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