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织密基层财政安全网

2021-04-02 06:0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们通过招投标,确定四家银行为村集体大额资金存放银行,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存放,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收益率。”日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纪委村级集体资金存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向海曙区纪委区监委进行了反馈。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共查处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类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除了违纪违法者本人纪法意识薄弱、自我约束不强之外,也暴露出相关单位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干部使用管理中的问题。

  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今年1月份以来,海曙区纪委区监委聚焦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化解治未病,牵头开展基层财政安全情况专项监督,持续加大基层财政性资金动态监管力度,有效堵住廉政风险漏洞。

  “我们深度聚焦基层财政财务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情况,明确了专项监督范围、专项监督内容、专项监督步骤等检查监督重点,督促全区93个部门、镇(乡)街道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各单位牢树财政安全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专项监督分为督促自查、情况反馈、实地抽查三个步骤,聚焦财政财务制度建立执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行、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管理等三方面主题主线,重点对照7个“是否”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即各主体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否开展对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切实整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是否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日常教育引导;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八小时内外”监督;财务分管领导是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财政部门是否立足职责职能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督促和实地核查,采取措施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降低资金使用管理风险;审计部门是否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内部审计的指导培训,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跟踪督查。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全区各单位逐条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马上就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列明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为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精准性、可操作性,在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台账的基础上,区纪委区监委专门还建立未整改问题库,落实专人实时跟进整改情况。此外,该区纪委区监委还将自查自纠情况、未整改问题清单反馈给财政、审计部门,推动从区级层面统筹研究针对性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管培训,形成整改闭环链条。

  “财政资金是惠企业、保民生的重要支撑。”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区纪委区监委将把后续整改跟踪纳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日常监督内容,紧紧盯牢关键人、关键事,推动自查自纠制度化、补短堵漏常态化,严防问题反弹,提升工作实效。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