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2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1月以来,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指挥部党组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人员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会上研究制定了《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单位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22项整改措施,处理相关人员6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清退违规购买台历费用897.8元,清退政府预留性奖励95000元,制订完善制度5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党组决策把关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党组认真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发挥党组牵头把关作用。2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截止目前,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发文5份。

2.针对“执行党组决议不够严肃”的问题。2月底前,我单位已对《管理制度汇编》中第五部分《放贷、理财、银行账户内部转账、对外支付及暂付款规定》进行重新修订,明确今后理财产品购买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同时,发挥党组集体决策作用,并形成会议记录。

3.针对“集体议事机制不健全”的问题2月底前,已与财政局对接明确,今后涉及放贷事宜均以财政局书面函及党组会议记录为准进行操作。

(二)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始,按照上级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海组2019〕2号、《关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高标准搞好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辣味”、“真出汗”。

2.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问题。年初,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求每季度一次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月份、2月份已召开支委会,重点研究本支部重要事项,同步录入到锋领系统。规范党费收缴,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由本人在“锋领汇”系统内上缴党费。目前,所有党员党费均已上缴完毕。

(三)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党规党纪方面。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我单位政府预留性奖励2017年底南站区域一期改造项目竣工收尾后已停发。对20151月起发放的政府预留性奖励进行清退,共7人,总计95000元。

2.针对“违规购买台历”的问题。2月中旬,对购买台历的费用共计897.8元进行清退。2月27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科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在《管理制度汇编》中新增:不得购买中央、省、市、区等文件中明令禁止的任何物品,分管领导、科室长、经办人实行三级责任制,财务科负责审核把关。通过明确责任主体,改进工作作风,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的处理

3.针对“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加强专业学习培训,严格审核把关,在合同管理上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部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的问题。巡察涉及到的工程项目已2018年6月4日2018年10月31日在系统中送审。今后对具备做财务决算的竣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编报流程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同步录入决算申报系统。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党组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各级纪委指示精神、区里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2月26日,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度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2月底,区分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人员三类对象,分层分级制定责任书。按照巡察反馈情况要求,针对具体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实际,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体人员共计排查风险点80多处。按照《海曙区“两个责任”落实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规范录入平台信息。规范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党组已对本单位3名科级干部2018年度上报的廉政档案进行审核把关。

2.针对“建设项目咨询单位选定不合规”的问题。2019年2月14日,组织工程科全体人员对《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18〕1号)文件进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此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履约保函未递交”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2018年5月4日和5月15日补交了履约保证金建立《合同执行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监管。

4.针对“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2018年4月底,我单位第一时间对苗圃资产开展现场清点、资料核实等工作,建立健全花木电子和纸质台账数据。2018年7月24日,制定完善《苗圃管理》规定,前期科资产管理专职科员和苗圃管理人员每月一小查,科室负责人每季一排查,分管领导每半年一清查。对树木移用,日常管理等方面均做明确规定,树木移用需由管理人员、专职科员、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出苗圃。苗圃管理实行每日签到制度。2月15日,前期科内部开展专题讨论会,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工程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相应管理台账”的问题。对于巡察中涉及的工程物资进行了拍卖、转借、残值回收等处理。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单位制定完善了《工程剩余物资管理》规定,全面规范剩余物资的收储、管理、再利用流程。2019年2月14日,组织工程科全体人员学习该项规定,今后将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

6.针对“房屋及土地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018年4月底审计意见反馈后,我单位立即对未履行完的租赁合同逐一排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2018年7月24日,制定完善《保留房屋及土地租赁管理规定》,明晰今后房屋、土地租赁的合同签订时间、租金收取依据、支付时限等方面问题,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责任到人,杜绝先用后签、先用后付的现象发生。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食堂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健全《食堂管理规定》,严格做到食堂台账清楚,消费明细清单保管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步工作打算

近期来看,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单位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末端执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及时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更要狠抓末端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严明纪律,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深化南站区域改造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883599;传真:55883587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区域开发建设指挥部党组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