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1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高桥镇古庵村原农业副社长干金良在土地流转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干金良在担任高桥镇古庵村农业副社长期间,对全村土地流转面积把关不严、对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未及时调查处理,对各散户承租土地面积未仔细核对丈量,导致土地流转租金收缴力度不大,对全村土地流转没有重新丈量,放任事实存在并且一直延续下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此外,干金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干金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区残联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余金龙在残保金管理、审核工作中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问题。2015年年中,余金龙在明知陆某某未在该公司工作的情况下,利用负责残保金管理、审核的职务便利,将陆某某的残疾军人证挂靠在某公司,违规通过该公司的残保金抵扣审核,致使国家应收残保金未收,造成损失共计23856元。此外,余金龙在残保金抵扣审核中未按规定对企业提交的陆某某残疾军人证真伪情况进行审核。2019年5月,余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实打实地解决问题。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率先垂范、引领新风。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担当有为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