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治素养 推进依法执政 ——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体会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文字显示: 打印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并明确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吹响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号角。图为矗立在上海市嘉定区新成公园宪法广场上的“中国梦 法治路”雕塑。(资料图片)

  3月1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当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谈到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对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大家都得掌握、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上做到术业有专攻。干部培训体系要围绕这个目标进行改革。

  为原汁原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本刊特邀请以下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体会——

  张 轩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卓泽渊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教授

  夏锦文 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谢金峰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重庆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掌握基本知识体系,成为复合型干部

  卓泽渊:复合型干部,是当代世界和当代社会发展对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包括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要求。第一个方面,复合型干部至少应该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乃至一定科学技术常识。第二个方面,就人文社会科学来说,领导干部应该具有不同学科的相关知识,并能综合把握与运用。第三个方面,领导干部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的能力。我以为,能够具有这三个方面知识和能力的,才是复合型的领导干部。

  就领导干部的知识体系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累积,以及领导干部面对的工作任务和社会实际,都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学有专长,术有专攻,而且还要具有必要的知识体系。这里的知识体系也可以理解为体系化的相关知识。这个知识体系中包含着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历史以及法律等方面的内容。

  谢金峰: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党政干部构建知识体系的问题。他多次强调,领导工作要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还曾引用“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来说明,党政领导干部如果只是泛泛知道一些概念和要求,而不注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体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讲话做事就会缺乏专业水准。因此,党政领导干部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对我们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要求。这些新挑战和新要求是多方面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必须是复合型干部,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既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又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

  在干部的基本知识体系中,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总书记的这番话,既有对广大干部的殷切期望,更有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深邃思考,是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和干部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

  “‘关键少数’决定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进度”

  张轩:党政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意义重大,也很有必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关键少数”决定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进度,其法治素养水平决定着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水平和治国理政的法治高度。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事实一再证明,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藐视法治、践踏法治,损害的是党风政风,影响的是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这就要求我们从内心深处尊崇宪法法律,树立法治信仰;既要学法、懂法,也要信法、守法。

  过去五年,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远未到达终点,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实践、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对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树立法治信仰,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行使职权、谋划工作等等,这些都需要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升自身法治素养,把宪法法律放在自身知识体系中更重要的位置;需要在掌握基本宪法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责,熟悉与行使职权紧密相关的各项专业法律,使自身知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更好满足新时代和新任务对自身依法履职所需法治素养提出的新要求。

  卓泽渊:法治的核心问题或者关键问题是法律与公权力之间的关系问题。治国理政总是凭借公权力进行的,公权力的运行状况直接决定于其行使者运用的情形。公权力都是为各级各类国家公务人员所掌握的,领导干部是各种公权力的直接决定者和行使者。领导干部与公权力之间的结构关系、公权力与法律之间的结构关系决定了领导干部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法治对公权力的约束最终必然落实到对于领导干部宏观决策和具体行为的约束上。领导干部能否尊崇法治就成为法治能否建立和维持的关键。

  领导干部身份独特、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影响重大,在走向法治化的当代中国,肩负着特殊的法治使命。我们党的重要领导人、著名法学家董必武对此问题有过十分精辟的阐述。他说,“法律和法令是一种庄严慎重的东西。”“要使群众守法,首先就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者以身作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法律、法令有充分的理解,才能正确地执行和模范地遵守法律。”要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领导干部就必须成为全社会尊法的模范,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是对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夏锦文:应当全面系统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总书记指出,法律是党政领导干部基本知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个论断的内涵十分深刻,并不单纯是一个知识结构的问题,更是在思维方法上的要求。

  总书记说过,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很难真正实现。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从内心尊崇法治,把对法治的推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党政干部当然要具备法律知识,并使其成为个人知识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弥补知识结构上的不足,更要通过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和推进工作,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多次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主体以法治基本内涵为约束和指引,正确运用法律方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思维方式,主要包括规则思维、权利保障思维、权力制约思维、责任思维、程序思维和公平正义思维等内涵。

  深化干部培训体系改革,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卓泽渊:在现代干部的知识体系中,法律知识无疑是极为重要的构成部分。在干部法治教育中,要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其依法执政本领。为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要通过干部培训课程的设置,使之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对于自己工作领域内的法律,不仅要了解,而且应该熟知,甚至应该成为相关问题的法律专家。

  二是,要培养领导干部良好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使之具有坚守法治的理性自觉和品德修养。

  三是,要提高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之掌握和提高依法执政的本领。

  四是,要促使领导干部把自己所学习的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所具有的法治精神、法治能力,运用于工作实践中,使之成为法治的拥护者、实践者、维护者。

  谢金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深化干部培训体系改革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很重视干部培训工作,他曾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这为我们做好培训工作提供了科学方法论。

  我们将按照复合型干部要求,以构建干部基本知识体系为目标,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就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而言,将具体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大幅提升法治课程占比,突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构建紧贴时代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党政干部现实需要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

  二是着力深化法治教学方式改革。综合运用现场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通过参观警示、结构化研讨、模拟法庭等独特的教学方式,增强学员代入感,提升教学体验,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效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着力增强法治教育保障能力。重点围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打造一批法治教育精品课程,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本土化法治教材,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办事本领

  张轩:我们要清醒认识肩上的责任,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惕,守法的底线决不能破,强化法治意识,防止公权私用。我们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我们要对标落实总书记讲话要求,切实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继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为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应有贡献。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始终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努力做守法的模范、道德的模范、抓落实的模范、防微杜渐的模范。

  夏锦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总而言之,就是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方面也对党政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提过明确要求:

  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

  二是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要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

  四是要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