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以“三个结合”推进“两节”期间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时值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民警队伍廉洁自律,公安分局把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三个结合”,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一、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

分局坚持把握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及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各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坚定性。分局党委定期听取各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汇报,分析情况,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责任制的形式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行政效能监督工作相结合

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岗位职责风险融入到行政效能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防范,做好预防。以风险点为纽带,从服务意识、依法履职、办事公开、勤政廉政等方面查漏补缺,健全和完善廉政预警机制,建立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防范机制。严格履行《海曙分局公务卡使用办法》、《海曙分局暂扣款管理规定》、《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其他收入”经费收支管理暂行规定》、《装备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从执法权、监督权、审批权等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相结合

具体从两方面抓落实:一是预防为主,夯实基础。在“两节”来临之际,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民警、协辅警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部党委“十项规定”和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等纪律规定,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协辅警守纪意识。二是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围绕优化廉政环境,结合业务工作,对廉政勤政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结合打击破案、治安防范、重点区域整治等业务工作及时分析廉政形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正风肃纪和廉政督察,促进执法环境不断优化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