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7-3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近日,区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讨论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各党组成员汇报了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建国汇报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军良通报了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党组成员也分别报告了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所有分管院领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院党组还专题学习了《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研究了责任追究的情形,强调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追责方式,确保形成强大震慑,保障“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军良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切实扛起应负的责任;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及时整改;三是要齐抓共管,全员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性;五是要严肃纪律,坚决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