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小金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小金库”长效管理机制。近日,我区出台《海曙区“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明确单位和个人向区财政局举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资产的问题,由财政局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小金库”范围认定、举报奖励程序、举报信息保密等方面内容,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小金库”监督举报。

作为我区“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该办法的出台实施丰富了我区“小金库”排摸检查手段,为推进源头治腐、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注入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