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廉洁创建助推建筑行业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2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海曙清廉网   文字显示: 打印

近年来,我区建筑行业大力开展廉洁行业创建活动,以促进行业廉洁为主线,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开展奖优罚劣,使从业清廉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在倡导诚信经营、廉洁从业的基础上,更好地培育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并以此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持续发展。2014年该区建筑业总产值达427.87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1%,全市排名仅次于象山。

一、强化廉洁规范,发挥制度保障的长效固化功能。强化政府监督机制。一方面严格执行建设市场资格准入制度,建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防火墙”,本地房产开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入建设市场需进行资质报批,市外企业必须做好资质备案,对于达不到资质标准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批准,在日常动态监管中发现资质不符的,坚决予以清出。另一方面采取约谈式的弹性管理模式,在行业管理中针对不同对象实施指导帮助式约谈和监督纠错式约谈,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健全审批管控机制。围绕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标准、要求,制定标准化、精细化的操作管理体系,加强各关键环节的过程管控,构建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管控机制。

二、推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信用差别化管理。从2010年开始,市、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企业和工程项目监管为诉求,以信用为纽带,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为切入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信用平台建设工作。2012年10月,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通过建立信用分量化考核体系,将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等基础信息、承揽过的工程信息、施工现场管理信息以及企业受表彰批评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依据或参考,尤其有关信用主体的不良行为和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依据或参考。

三是执行荣誉榜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实行“奖惩簿”管理。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荣誉榜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每季度开展区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及评优工作,分阶段对企业工程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同时对于不良行为通报进行记录登记。通过获奖企业信用系统予以加分,不良记录企业不予开具外出施工诚信证明的奖优罚劣机制,“以廉育优、以优促廉”的良性循环初现,目前该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A级施工企业达到8家,占全市A类施工企业近三成。